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恋爱期间的大额转账和特殊红包能要回来吗

分类:法规解读    时间:(2023-09-21 14:15)    点击:34

  男女朋友在交往期间,为了增进感情,往往会发生转账、红包等经济往来。恋爱时的转账是“你侬我侬”“甜甜蜜蜜”的表现,而分手后,便成了“秋后算账”“欠债还钱”。

  网友咨询:

  恋爱期间的大额转账和特殊红包能要回来吗?

  律师解答:

  通过微信、支付宝进行的红包、转账,平台上虽保留了相关的数据和凭证,但其法律性质及是否需要返还。

  如果是在特殊时间的特殊金额的红包或转账,比如在情人节、妇女节,“520”、“888”、“1314”等一些具有表达爱慕的特殊金额,应当认定是赠与,受赠一方无须返还。对于大额的金钱赠与,当事人往往以结婚为目的,可视为一种附解除条件的赠与行为,当双方无法缔结婚姻关系时,赠与一方的赠与目的无法实现,故接收的一方则构成不当得利,应该予以返还。

  二人之间的转账行为成立民间借贷关系的要返还。认定恋爱期间男女双方存在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的,主要依据“谁主张、谁举证”的证据规则,应当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合意、借贷行为已实际发生(转账记录),否则有可能承担举证不利的法律后果。

  如果部分转账金额没有证据证明是借款、附条件的赠与等,且抗辩方称是在日常生活期间产生的共同消费的,法院审理时会结合双方共同生活的情形来认定。

  律师补充:

  金钱是表达爱意的一种方式,但更要给彼此精神上的关心和慰藉,通过赠与向对方表达爱意时也一定要在自己的收入可承受范围内。作为成年人,在面对感情应当保持理性态度,为避免纠纷,恋人之间的借贷,也应出具借款凭证,保留好取款、转款等依据,以证明借贷事实。

  【法律依据】
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

 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,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。

 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,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。

 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、币种、用途、数额、利率、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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