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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有孕妇电梯产子后将其丢进垃圾桶,涉嫌犯罪吗?

分类:法规解读    时间:(2023-09-05 16:57)    点击:30

近日,在社交平台一个视频疯狂流传,引起网友热议。据视频显示,一名女子提着行李箱进入电梯。几十秒后,该女子从裤腿里抱出一名婴儿,抽取纸巾擦拭婴儿身上的血迹和地面的污渍。在电梯停靠其他楼层时,为了不让别人发现,几次把婴儿放到地上。女子走出电梯后,将婴儿扔进垃圾桶内。当地派出所回应称,他们已经介入处理此事,孩子目前一切安好。该女子涉嫌犯罪吗?

根据现场录像显示发现弃婴的地点在垃圾桶,生存环境极差,如果晚些被发现不排除婴儿死亡的可能。遗弃婴儿的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婴儿死亡的风险,放任可能死亡的结果发生,主观上属于间接故意。若遗弃行为造成了婴儿死亡的结果,应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,最高可判处死刑;若遗弃行为未导致婴儿受伤,行为人主观上放任死亡结果的发生,同时婴儿获救也在其主观期待之内,客观上并未造成损害后果,按照间接故意杀人不存在未遂理论及主客观相一致原则,应以遗弃罪定罪处罚较为适宜,最高可判处5年有期徒刑。本案中,女子极有可能以遗弃罪定罪处罚,最高可判处5年有期徒刑。

该女子对婴儿的监护权可以被撤销吗?

父母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,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二十六条规定,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、教育和保护的义务。本案中,女子将孩子丢弃到垃圾桶后离开,严重侵害了孩子的合法权益。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三十六条规定,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,撤销其监护人资格,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,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:(三)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的。有关组织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。

这个事件无疑揭示了人性的黑暗面。一个孕妇竟然能够在电梯内无情地抛弃自己的孩子,这令人痛心和愤怒。我们需要思考事件背后的原因,如何才能防止类似的事件再次发生。弃婴的原因多种多样,但总结后无外乎以下几种:1.因疾病、残疾不愿或无力治疗而遗弃;2.未成年少女或者未婚成年人无能力抚养而遗弃;3.因重男轻女思想而遗弃女婴。因此,我们应该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,为困境中的孕妇和儿童提供经济和心理上的帮助。同时,需要加强宣传教育工作,提高社会对婴儿抛弃问题的关注度,让更多的人了解并参与儿童保护事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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